内蒙古大学2014—2015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15-12-08

 

    为深入贯彻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进一步做好我校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教育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落实高校信息公开清单 做好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教办公厅函〔2015〕48号)和自治区教育厅要求,我校对信息公开工作执行情况进行了逐项检查,形成本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4年9月1日到2015年8月31日止。

 

    一、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保障师生员工、社会公众依法获取我校信息,提高学校工作透明度,坚持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是我校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一项重要举措。2014—2015学年,我校认真执行《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内蒙古大学信息公开实施细则(试行)》,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丰富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畅通信息公开渠道,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水平,充分保障了学校广大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校党委把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学校信息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推进、协调学校信息公开工作。信息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公室。在实践和探索中,我校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形成了党委领导、党政办公室组织实施、工会协同推进、各单位密切配合、师生员工积极参与、监察部门监督检查的工作机制。

 

    (二)畅通信息公开渠道

    一是通过学校新闻网、旗帜网和中国教育在线、新华网、光明网、中青在线、中国高校之窗等传统主流媒体网站以及新浪网、腾讯网、搜狐网等网络新媒体网站和土豆视频、优酷视频、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公开信息。

 

    二是通过校党委发文、行政发文、党政办公室发文等公文形式,或以校报、简报等形式面向全校或校内一定范围内公开信息。

 

    三是通过党代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全校干部大会、党委会、校长办公会、座谈会等会议形式公开信息。

 

    四是通过电视、报刊、杂志等新闻媒体公开信息。

 

    五是通过公告栏、电子显示屏、宣传橱窗、条幅、展板和办事手册等公开信息。

    (三)主动公开信息数量

 

    2014—2015年度,我校主动公开信息2000多条。其中,通过文件主动公开信息200余条,包括党委文件27个,行政文件91个,党政办公室文件58个。《内蒙古大学报》共印发汉文版18期、蒙文版18期,公开信息400余条。共印发13期《内大信息》,并通过自治区教育厅网站向社会公开信息45条。本学年共召开全校干部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等大型会议4次,党委会18次,校长办公会6次,校长专题会8次,各层面座谈会10余次。新闻网全年报道信息1158条,旗帜网站发布信息1388条,通过学校微博微信公开信息540条,各有关部门、单位发布信息814条。

 

    (四)落实信息公开事项清单

    教育部下发《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教办函〔2014〕23号)后,我校高度重视,深入学习文件精神,2014年10月组织召开由单位、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信息公开工作会议,对“清单”所列的10大类50项内容进行了逐项任务分解,明确了相关信息公开事项的公开范围、公开方式、公开时间和责任单位。2015年10月,我校下发《关于报送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相关内容的通知》(内大党政办发〔2015〕48号),要求各单位对照《内蒙古大学2014—2015年度信息公开事项任务分解表》,对各自负责信息事项的年度公开情况进行梳理总结,并形成文字材料报送党政办公室备案。

 

    二、重点领域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一)招生信息公开情况

 

    学校全面实施高考招生“阳光工程”,成立了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立体化招生宣传和咨询体系,严格做到“十公开”。我校制定了《内蒙古大学2015年招生章程》《内蒙古大学保送生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内蒙古大学2015年艺术类招生简章》《内蒙古大学2015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并在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学校三级网站和相关媒体上公示,明确了招生政策、办学性质、办学地点、招生计划、录取批次、录取要求、录取规则等内容。在原有网络媒体基础上,2015年在中国教育在线(教育部教育科研网)、新华网、腾讯网、新浪网等网站新录制了招办发言人访谈节目,详解2015年招生政策;连续3年举办网上校园开放日活动,利用视频、图片、文字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展示学校的办学定位、教学资源、人才培养理念、杰出校友和历年录取信息等资源。招生网坚持常年在线咨询,通过网络互动的方式,加深了考生及家长对学校招生信息与招生政策的理解,同时公布了申诉电话。2015年还新增了招生网手机网站,做到网上咨询、网上录取、网上公示,结合近年来我校陆续开通的招生办公室腾讯微博、新浪微博、搜狐微博、公众微信和招生办公室主任实名腾讯微博等,有力地推动了我校与考生家长之间的互动联系。

 

    我校严把研究生招生录取关,按时在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了《内蒙古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目录、复试录取办法等信息。研究生招生实施信息全程公布制度,考试基本分数线、考试工作办法、考试结果等信息均及时公布,拟录取名单在考生所报考的学院(中心)公示一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初试和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对考试工作过程进行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在研究生招生考试和录取期间,通过学校网站和考场张贴等形式公布招生咨询电话以及校纪委(监察室)监督电话和举报电话。本学年我校未收到关于招生考试方面的举报信息。

 

    (二)财务信息公开情况

 

    我校加快推进“阳光财务”,依法依规做好财务信息公开工作。学校建立健全了财务资产管理制度,制定出台《内蒙古大学现金管理办法》《内蒙古大学借款管理办法》《内蒙古大学差旅费管理办法》《内蒙古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等多项财务管理制度,并通过学校发文、财务处网站专栏查阅等方式向校内相关部门和教职员工宣传贯彻。为方便教职员工重点掌握学校内部财务制度,我校将内部财务制度、日常报销遇到的财务问题等分别制作了汉文版和蒙文版的便携式手册,供大家随时查阅。

 

    我校财务坚持预算公开制度,年度部门预算以学校文件形式下发后,由各学院在公告栏醒目位置进行公示;学校财务决算信息通过教代会财务报告的方式予以公开。

 

    在收费管理上,我校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规范操作,责任到人;依据收费许可证内容和自治区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切实加强教育收费政策宣传教育,认真落实收费公示制度,采用公示栏、公示牌、网上公布等形式,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等信息事先告知学生和家长,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三)人事信息公开情况

 

    校党委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暂行规定》《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规定》要求,明确党管干部原则,及时公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信息。校党委为做好2015—2018年聘期处级干部聘任工作,召开总支书记和职能部门负责人大会,公布了学校机构调整方案、处级干部聘任方案和竞聘岗位,明确本次干部聘任工作指导思想、工作部署、岗位职数以及具体的任职条件、工作规程等方面的内容。在干部公开竞聘工作中,首批公布63个岗位,其中正处级岗位32个,副处级岗位31个;第二批公布副处级岗位19个。学校在干部聘任过程中,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重点做好两方面工作:一是扩大民主推荐的范围和透明度。竞聘陈述会议在竞聘者竞聘陈述的基础上,由校领导、职能部门负责人以及所竞聘单位教职工进行评议,并现场投票。在组织考察过程中,通过个别谈话方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二是切实保证聘任程序流程公开。在整个干部聘任过程中,做到方案公开、职位公开、条件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并开通举报电话和信箱,便于广大教职工及时了解掌握、随时监督,进一步落实师生员工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

 

    在人事招聘方面,校党委会研究通过2015年进人计划后,分别在相关网站上进行公布。2015年学校在47个“985工程”、“211工程”院校就业信息网站点、33个教育部及各省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站点发布高层次人才(教学科研人员)招聘信息。由我校相关学院组织应聘人员进行学术答辩与课程试讲,经学院教授委员会评议后报学校高层次人才专家评审会评审,由学校党委会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2015年4月,在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和人事处网站人才招聘专栏向全社会发布公开招聘教辅、管理岗位工作人员公告和简章。报名和初审工作结束后,学校组织了公共科目笔试,6月24日公布了所有考生的笔试成绩,7月14日公开发布专业测试成绩和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员名单,9月22日、9月24日、9月28日分3次对教辅、管理岗位拟聘人员进行了公示。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2014—2015学年,我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和自治区教育厅有关规定及要求主动公开信息,无依申请公开的信息。学校纪委正在调查、核实的有关情况在未明确之前不予公开。

 

    四、对学校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学校信息工作领导小组对全校信息公开的实施情况定期进行考核评议,我校监察部门还组织教师、学生和其他工作人员代表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经核查,各单位、部门的信息公开工作执行情况较好,未出现失误、泄密等情况。我校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关注度较高,评价良好,对学校信息公开的途径、范围、内容等表示满意,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效果给予了充分肯定。

 

    五、举报情况

 

    2014—2015学年,我校信息公开工作没有受到举报的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规范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强化信息公开意识。我校从事信息公开工作的专职人员较少,工作任务繁重,因此存在对信息公开宣传不够到位、信息更新不够及时等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校将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牢固树立“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理念,加大信息公开宣传力度,及时更新信息,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行。此外,进一步推进对办事程序和重要事项经办的过程公开,促进信息公开工作由结果公开向过程公开转变,使学校广大师生员工在民主治校过程中有更大的知情权、管理权和监督权。

 

    (二)继续深化信息公开内容,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以涉及学校师生切身利益和社会关注度高的信息为突破口,继续深入推进不同领域信息公开的内容。在信息公开工作中,进一步推进相关制度建设,涉及学校重大改革和师生切身利益的问题要广泛听取广大师生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增强过程信息的透明度,体现民主管理和科学决策的过程,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积极拓宽信息公开的渠道。

 

    (三)与党务公开、校务公开工作有机结合,探索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充分结合原有校务公开、党务公开的经验和成效,继续完善学校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和信息公开目录等各项工作,加强基层信息公开工作的管理和落实。以服务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为目的,以信息公开推动校务公开和党务公开的逐步深化,以校务公开和党务公开巩固和提高信息公开的成效,力争形成三者相互联系、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良好机制。

 

 

 

                                                    内蒙古大学

 

                                                  2015年11月24日

(责任编辑:李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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