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大学2018年部门经费预算说明
内蒙古大学2018年收入预算为56090.3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3844.05万元,学费住宿费收入16568.53万元,其他收入5677.80万元。2018年支出预算为56090.38万元。其中,学校统管部门支出40938.94万元,教学部门支出5479.26万元,交通学院支出3950.20万元,科研部门支出217.16万元,行政党群部门支出2227.87万元,教辅部门支出527.75万元,后勤保证2114万元,独立核算部门支出530.49万元,机动经费104.71万元。
一、收入预算的测算说明
(一)教育经费拨款(含交通学院)29838.05万元(依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2018年年部门预算控制数和4月追加的物业补贴)。
(二)中央奖补资金3801万元,是教育部依据地方财政生均拨款达标后安排的专项资金,用于改善办学条件、科学研究和学科建设等项目支出,我校统筹使用。
(三)蒙授生学费补助拨款205万元,依据2018年实际拨款数预测,我校统筹使用。
(四)本、专科生学费收入5203.13万元。
该指标依据2017年底学校在校学生人数和2018年计划招生人数,依据内计费发﹝2000﹞373号和《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教育厅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内发改费字﹝2016﹞1190号)文件及标准预测,应收5203.13万元。
(五)专业硕士学费收入3486.35万元。
1.蒙古学学院全日制新闻与传播硕士(MJC):2017年秋季招生29人,2018年秋季招生41人,每人1.2万元,应收学费收入84万元。
2.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全日制社会工作硕士;2017年秋季招生40人,2018年秋季招生60人,每人1.2万元,应收学费收入120万元。
3.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全日制新闻与传播硕士(MJC):2017年秋季招生67人,2018年秋季招生70人,每人1.2万元,应收学费收入164.4万元;2018年非全日制招生30人,每人1.2万元,应收学费收入36万元。合计200.40万元。
4.经济管理学院专业硕士学费收入922万元,其中:
工商管理硕士(MBA):2016年秋季招生104人, 2017年秋季招生120人,2018年非全日制秋季招生135人,每人2万元,应收学费收入718万元;
全日制会计硕士(MPAcc):2017年招生40人、2018年招生50人,每人1.2万元,应收学费收入108万元;
全日制金融硕士(MF):2017年招生40人,2018年招生40人,每人1.2万元,应收学费收入96万元。
5.法学院专业硕士学费收入560.50万元,其中:
法律硕士(J.M):2016年招生74人,每人1.65万元,应收学费收入122.10万元;
法律硕士(J.M)(非法学):2016年招生73人,2017年招生83人,2018年招生89人,每人1.2万元,应收学费收入294万元;
非全日制法律硕士(J.M)(非法学):2017年招生33人,2018年招生42人,每人1.2万元,应收学费收入90万元;
全日制法律硕士(J.M)(法学): 2017年招生30人,2018年招生30人,每人0.8万元,应收学费收入48万元;
非全日制法律硕士(J.M)(法学): 2017年招生8人,每人0.8万元,应收学费收入6.4万元;
6.外国语学院专业硕士学费收入350.40万元,其中:
全日制英语笔译(MJC):2017年招生65人,2018年招生64人,每人1.2万元,应收学费收入154.80万元;
全日制英语口译(MJC):2017年招生32人,2018年招生35人,每人1.2万元,应收学费收入80.40万元;
全日制俄语笔译:2017年招生16人,2018年招生21人,每人1.2万元,应收学费收入44.40万元;
全日制日语笔译:2017年招生29人,2018年招生30人,每人1.2万元,应收学费收入70.80万元;
7.公共管理学院专业硕士学费收入579.85万元,其中:
公共管理硕士(MPA):2016年春季招生73人,每人1.45万元,应收学费收入105.85万元;2016年秋季招生104人,2017年秋季招生151人, 2018年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招生140人,每人1.2万元,应收学费收入579.85万元。
8.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全日制电子与通信工程硕士:2017年招生12人,2018年招生20人,每人0.8万元,应收学费收入25.60万元;
9.化学化工学院全日制化学工程硕士:2017年招生20人,2018年招生35人,每人1.2万元,应收学费收入66万元;
10.生命科学学院全日制生物工程硕士:2017年招生75人,2018年招生70人,每人0.8万元,应收学费收入116万元;
11.计算机学院专业硕士学费收入160万元,其中:
全日制软件工程硕士:2017年招生37人,2018年招生40人,每人0.8万元,应收学费收入61.60万元;
全日制计算机技术工程硕士:2017年招生63人,2018年招生60人,每人0.8万元,应收学费收入98.40万元。
12.电子信息工程学院专业硕士学费收入176万元,其中:
电子工程硕士: 2016年招生62人,每人0.8万元,应收学费收入49.60万元;
控制工程硕士: 2016年招生14人,每人0.8万元,应收学费收入11.20万元;
全日制控制工程硕士:2017年招生20人,2018年招生20人,每人0.8万元,应收学费收入32万元;
全日制电子与通信工程硕士:2017年招生54人,2018年招生50人,每人0.8万元,应收学费收入83.20万元。
13.生态与环境学院专业硕士学费收入125.60万元,其中:
全日制环境工程硕士: 2017年招生77人,2018年招生80人,每人0.8万元,应收学费收入125.60万元。
(六)各类成人学费收入106.18万元。
依据2017年底成人学生人数及2018年招生人数预测。
(七)学术型研究生学费收入2219.10万元。
学生型研究生学费收入,依据2017年底学术型研究生学生人数及2018年计划招生人数预测,合计2219.10万元。
(八)双学位学费收入760.66万元。
依据2017年实际收入及2018年招生计划进行预测。
(九)留学生学费收入2715.24万元。
1.自费留学生收入7.68万元,依据2017年预计在校生人数测算。
2.公费留学生教育部财政专项拨款2707.56万元,其中含学生补贴1693万元。依据国际教育学院提供的各类留学生学费留成部分测算。
(十)住宿费收入2077.77万元。
根据学校现有学生人数以及住宿费收费标准预测2018年应收住宿费:2015级本科生17-18年住宿费254.11万元;2016级所有交纳住宿费的学生扣除两年制的学生17-18年住宿费416.91万元;2017级所有学生505.64万元;以2017级学生预测2018级学生住宿费505.64万元,合计1682.29万元。
留学生住宿费收入395.48万元,依据国际教育学院提供数据测算,按照《内蒙古大学学费分配管理办法》规定,应分配国际教育学院30%即118.64万元。
(十一)附属单位上缴收入2717.97万元
1.交通学院上缴收入142.00万元。
交通学院学生学费按10%比例上缴,预计2018年本专科生学费收入1420万元,应上缴142万元。
2.资产经营公司上缴收入610万元,分别为资产保值增值上缴收入240万元、校内公用住房租金收入370万元。
3.艺术学院上缴分摊新校区费用582万元,依据2017年应上缴收入核定。
4.交通学院上缴分摊新校区费用853.48万元,依据2017年应上缴收入核定。
5.独立核算部门返还工资、保险、公积金530.49万元。
(十二)合作办学收入2,500万元。
(十三)经营收入:459.83万元。
1.继续教育学院各类办班收入150万元;
2.动物实验中心出售动物款28.21万元;
3.图书馆查新费等26.45万元,打印复印费4.36万元;报告厅使用费6.37万元
4.网络中心网络使用费12.68万元;
5.化工学院测试费2.70万元;
6.国内合作办司法鉴定费14万元;
7.体教部南校区文体馆租赁费63.17万元;
8. 学报编辑部版面费15.76万元;
9. 服务中心食堂等租赁费78.05万元;
10. 党政办公室会议中心会议室租赁费58.08万元。
以上共计收入56090.38万元。
二、部门经费分配预算说明
(一)学校统管部门教育事业经费分配预算说明
1.人员支出:总计32099.91万元(包含独立核算部门530.49万元)。
(1)基本工资8073.92万元(包含独立核算部门193.83万元),其中:
岗位工资:原在岗人员岗位工资=2017年12月份基本工资×12个月=343.48×12=4121.76万元;新增人员岗位工资=2017年12月份基本工资/12月人数×本年预计新增人数×12/2(平均数)=343.48÷1568×80×12/2=105.15万元;职称变动增加80人×400元/人×12个月=38.4万元,共计4265.31万元。
薪级工资:原在岗人员薪级工资=2017年12月份薪级工资×12个月=245.26×12=2943.12万元;新增人员薪级工资=2017年12月份薪级工资/12月人数×本年预计新增人数×12/2(平均数)=245.26÷1568×80×12/2=75.08万元;年度正常晋级增加90×1568×12个月=169.34万元,共计3187.54万元。
十三月工资:以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为基数=(4265.31+3187.54)/12=621.07万元。
(2) 各类津补贴:共计3807.23万元(包含独立核算部门114.08万元),其中:
政府特贴:人事处预计在岗享受政府特贴人员需382.70万元;新增人员政府特贴=本年预计新增人数×博士享受政府特贴数×12/2(平均数)=(50×0.03+0.07*20+0.01*20)×12/2=18.6万元,共计401.30万元。
教护龄津贴:依据2017年12月数×12个月=0.025×12=0.30万元。
卫生补贴:女同志在职人数×5元/人·月×12个月=733×5×12=4.40万元。
取暖费补贴:原在岗人员取暖费补贴=2017年10月份发放取暖费补贴=338.65万元;新增人员取暖费补贴=2017年10月份发放取暖费补贴/10月人数×本年预计新增人数×1/2(平均数)=338.65÷1552×80×1/2=8.73万元,共计347.38万元。
新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原在岗人员艰苦边远地区津贴=2017年12月份艰苦边远地区津贴×12个月=32.81×12=393.72万元;新增人员艰苦边远地区津贴=2017年12月份艰苦边远地区津贴/12月人数×本年预计新增人数×12/2(平均数)=32.81÷1568×80×12/2=10.04万元,共计403.76万元。
误餐补贴:原在岗人员误餐补贴=2017年12月份误餐补贴×12个月=45.77×12=549.24万元;新增人员误餐补贴=2017年12月份误餐补贴/12月人数×本年预计新增人数×12/2(平均数)=45.77÷1568×80×12/2=14.01万元,共计563.25万元。
拟规范补贴:原在岗人员拟规范补贴=2017年12月份拟规范补贴×12个月=99.75×12=1197万元;新增人员拟规范补贴=2017年12月份拟规范补贴/12月人数×本年预计新增人数×12/2(平均数)=99.75÷1568×80×12/2=30.54万元,共计1227.54万元。
提高部分:参照2017年12月份提高部分×12=0.23×12=2.76万元。
劳模津贴:参照2017年12月份劳模津贴×12=0.032×12=0.40万元。
电话补贴:参照2017年电话补贴47.22万元。
物业补贴:参照人事处关于物业补贴最新文件精神,2018年按新的文件标准发放,物业补贴为808.92。
(3) 绩效工资:依据人事处提供2017年数据核定为12285万元(包括独立核算部门绩效工资77.03万元)。其中1-12月岗位津贴5559.88万元,1-12月新增绩效工资=2017年12月计入绩效工资的补贴*12个月+新增人员计入绩效工资的补贴=98.96*12+98.96÷1568×80×12/2=1217.81万元,年终岗位津贴5507.31万元。
(4) 福利费:(基本工资+各类津贴+1-12月岗位津贴)×2.5%=(8073.92+3807.23+5559.88+1217.81)*2.5%=466.47万元(包括服务中心独立核算部门、资产经营公司和出版社等)。
(5)社会保险费5766.01万元(学校统一部门承担5620.48万元,其他145.53万元由服务中心独立核算部门、资产经营公司和出版社承担),其中:
养老保险:依据人事处提供的相关资料计算,2018年需要缴纳养老保险2341.68万元。
失业保险:依据人事处提供的相关资料计算,2018年需要缴纳失业保险101.60万元。
职业年金:依据人事处提供的相关资料计算,2018年需要缴纳职业年金929.54万元。
医疗保险:依据后勤处提供的相关资料计算,2017年需要缴纳医疗保险2200.30万元,其中包括2018年享受公务员待遇单位负担部分785.08万元(2015年之前由财政支付,2015年起由单位承担);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依据人事处提供的相关资料计算,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度在职职工*1.5%—上年度用人单位已安排残疾职工)*上年度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66.02万元。
工伤保险:依据后勤处提供的相关资料计算,2018年需要缴纳工伤保险40.45万元,生育保险60.68万元,大额医保25.79万元,共计126.92万元(2018年起全部由单位从财政资金支付)。
(6)住房公积金:单位负担部分=2017年12月*12个月=99.14万元/月×12个月=1189.68万元;从7月份开始变更,1-6月份不补充,增加341.8万元,合计1531.48万元。
(7)校领导用车补助29.52万元,其中:
根据内大党政办发[2007]95号文件,正厅级用车补助2400元/人·月,副厅级用车补助2200元/人·月。全年应发放用车补助为:2400元×12个月×2人+2200元×12个月×9人=29.52万元。
(8)校领导电话费:依据2017年实际支出数预测核定2.18万元。
(9)临时工工资:依据人事处测算学校统一管理经费承担临时工23人,根据17年12月实际发生数测算,共计100.6万元。
(10)学校解聘合同工补偿款:根据后勤保障处对本年度的解聘费用的预估,和2017年实际发生解聘费用14.60万元,2018年度安排预算15万元。
(11)青年教工公寓租金补助:依据资产经营公司提供的人数计算,100人×年租金4500元×学校承担比例50%=22.50万元。
2.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686.52万元。
(1)离退休费830.81万元:
离休费145.30万元,其中:按2017年12月工资为基数,全年离休费应为11.03万元×12个月=132.36万元;2018年离休人员取暖补贴为3.82万元,2018年离休人员物业补贴为9.12万元;
退休费685.51万元,其中:退休人员取暖补贴为197.59万元,退休人员物业补贴为487.92万元。
(2) 护理费及自雇费:按2017年12月工资为基数,全年应为4.61×12个月=55.32万元。
(3) 伤残住院补助:依据内财校字[1986]68号文件,比照去年预计0.53万元。
(4) 遗属生活费补贴94.56万元,其中:
依据人事处文件规定计算遗属生活费2017年12月数×12个月=5.50×12=66万元;
遗属取暖费补贴:取暖费标准×12个月×人数=1546×45=6.96万元,
遗属物业补贴:物业费标准×12个月×人数=400×12×45=21.60万元
(5)助学金1699.59万元:
学生物价补贴:依据政府文件,该补贴的标准为31元/人·月,补贴金额=1-6月份毕业生发放金额+1-12月份非毕业非新生在校生发放金额+9-12月份新生发放金额,即2946×6×31+(2921+3192+3091)×12×31+3080×4×31=435.38万元;
本专科生奖、特、勤补助,依据内大发[2003]119号文件,即关于印发《内蒙古大学学生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共计提1264.21万元(计提学费中不含软件学院学费):应提奖学金金额=(5203.13-340.80)×15%=729.35万元;应计提特困补助金额=(5203.13-340.80)×5%=243.12万元;应计提勤工助学补助金额=(5203.13-340.80)×6%=291.74万元;
(6)其他对个人家庭支出5.71万元,其中:
独生子女奖励费:独生子女奖励费平均值×享受人数×12个月=5元/月×118×12=0.71万元。
职工探亲路费:依据历年职工探亲差旅费核定5万元。
3、专项经费支出6683万元。
(1)校领导差旅费:参照2017年预算数核定35万元。
(2)校领导招待费:参照2017预算数核定20万元。
(3)学术活动经费:参照2017预算数核定50万元。
(4)取暖费:共计1610万元,依据后勤处提供的学校供暖面积和收费标准测算,校本部537.89;东校区120.07万元,南校区948.96万元,补充2016年南校区温室取暖费4万元。
(5)水费:依据2017年实际发生数核定210万元。
(6)电费:依据2017年实际发生数核定780万元。
(7)天然气费:依据2017年实际发生数核定60万元。
(8)南校区用车经费:根据 2017年预算安排38万元。
(9)校长基金:参照2017年预算数核定50万元。
(10)维修费:按2018年需求核定为2,000万元。
(11)贷款利息:贷款规模5.7亿,全年应付贷款利息2800万元,预计财政贴息1000万元,校内预算安排1800万元。
(12)教育发展基金会:依据2017年实际发生数预算安排30万元。
4.机动经费104.71万元。
以上费用总计41574.14万元(不含独立核算为41043.65万元,独立核算530.49万元)。
(二)教学、科研部门经费分配说明
1.各学院基本预算经费依据教务处核定的学生人数、教学工作量计算,核定预算经费总额772.95万元,其中教学经费627.37万元,学生活动费145.58万元。
2.各类学生经费拨款及学费分配预算经费,按照内蒙古大学党委九届15次会议审议通过的财务管理制度中《内蒙古大学学费分配管理办法》核定3207.68万元,其中:
研究生拨款预算经费,硕士按照1,600元/生•年(其中,学院管理费600元/生•年、导师经费1000元/生•年)、博士按照2,400元/生•年(其中,学院管理费800元/生•年、导师经费1600元/生•年)的标准,MBA、MPA、法律硕士(非法学)按照《内蒙古大学学费分配管理办法》第六条的相关比例核定。
研究生学费分配预算经费2049.24万元(包含蒙古学研究中心5.91万元);
成人学费分配预算经费25.27万元;
双学位学费分配预算经费456.40万元;
留学生学费预算经费336.30万元,留学生住宿费分成118.64万元;
计算机学院所属的软件学院学费分配预算经费95.85万元;
创收收入分成预算经费,按照《内蒙古大学经营性收入分配管理暂行办法》分配预算经费125.98万元(含国家重点实验室19.75万元)。
3.专项经费预算根据2017年预算数及2018年实际情况核定1524.29万元,其中,
(1)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新闻萧乾文学馆日常维护费2万元;
(2)马克思主义学院根据《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标准》文件要求,按照学生人数计算,安排34万元专项经费,同时核减基本业务费中包含的相关费用;
(3)体育学院专项经费346.50万元,其中运动会和器材费10万元,运动队训练经费10万元,竞技性体育经费86.5万元,2019年大学生运动会经费240万元;
(4)教务处统管实习实验经费120万元经教务处核定后直接划拨到相关学院。
(5)教务处专项经费共核定698.27万元,其中,教学项目经费328.93万元,是按教学部门教学工作量原定额标准增长100%和学生管理定额经费增长50%计算之和扣除2018年已安排教学部门基本预算后核定,待各院系申报项目后,由教务处组织专家评审,学校批准立项后划拨于各院系使用。
(6)研究生院专项经费共核定293.52万元,包括招生、学术交流23.5万元,学术型硕士学位点经费20万元,专业硕士学位点经费15万元,毕业证书购置费10万元,学科建设费20万元,研究生督导经费10.02万元,研究生创新基金10万元,今年增加研究生奖励及生活补贴185万元。
(7)基地建设经费30万元。
4.交通学院预算3950.20万元,根据财政预算拨款办法核定,核定经费(专科生人数1591*0.9+本科生人数1463+研究生人数18*2)×8700×1.3+(283*09)×8700×1.0+离退休人员经费109.27万元+10.93万元(蒙授生经费)+中央奖补资金拨款521.26万元–2018年度公共课人员经费218.30万元。
5.各科研单位经费根据2017年预算数,共核定经费191.5万元,包括基本业务费38.5万元,蒙古学中心专项经费50万元,国家重点实验室100万元,蒙古国研究中心专项经费3万元。
以上费用总计9646.62万元。
(三)非教学、科研部门经费分配说明
1.党政、教辅等非教学部门的预算经费,在各部门编制人数定额预算的基础上,结合部门的职能和当年任务分解加入专项经费计算核定,即采取定额基本公务预算加专项经费加创收预算的模式共核定经费2591.63万元。其中,工会经费是按事业编制在职人员工资的2%计算提取,即(人员工资+各类津贴+绩效工资-卫生补贴)×2%=373.18万元(包括服务中心独立核算部门、资产经营公司和出版社)。
2.后勤保障处的预算经费是按2114万元核定。其中,日常办公经费81.75万元、运行经费119.5万元、非事业编制人员经费及社会保险费1431.01元、专项经费26.40万元、南校区锅炉改造项目设备补偿资金48万元、南校区绿化科托管费264.83万元、食堂补贴经费120万元(依据《学校食堂相关问题解决方案》核定),创收收入分成35.12万元。
上述费用合计4705.63万元。
以上费用总计56090.38万元。
附件:1. 内蒙古大学2017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2. 内蒙古大学2017年决算公开表格
3. 内蒙古大学2018年部门经费支出预算表
4. 内蒙古大学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2018年9月10日
内蒙古大学财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