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内蒙古大学“骏马计划”岗位实施暂行办法》补充规定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为推进“骏马计划”顺利实施,加快学校“双一流”建设进程,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精神,经2017年10月24日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对《内蒙古大学“骏马计划”岗位实施暂行办法》(内大发〔2017〕34号),作如下补充规定:
一、对“骏马计划”岗位入选者,在聘期内可直接聘为研究生导师和研究员(按专业技术岗位四级对待)。
二、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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