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大学2015—2018年聘期副处级岗位竞聘方案
2017-05-23

内蒙古大学2015—2018年聘期副处级岗位竞聘方案

 

根据《内蒙古大学党委关于印发〈内蒙古大学机构调整方案〉的通知》(内大党发〔2015〕11号)和《内蒙古大学党委关于印发〈内蒙古大学2015—2018年聘期处级干部聘任方案〉的通知》(内大党发〔2015〕12号)精神,学校党委已经完成了首批正处级岗位和学院(教学部、研究中心)副处级岗位干部的聘任工作。目前将开展第二批干部聘任工作,对空缺岗位、干部在同一职位任职(2007年年底前聘任现岗)满两届的岗位和新设岗位的处级干部组织竞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公开岗位(19个)

党政办公室副主任1名;

党政办公室副主任兼国内合作办公室主任1名;

工会副主席1名;

团委副书记1名;

学生工作处副处长1名;

学生就业处副处长1名;

发展规划处副处长1名;

教务处副处长3名;

财务处副处长1名;

财务处副处长兼卡务中心主任1名;

资产管理处副处长1名;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副处长(副主任)1名;

审计处副处长1名;

保卫处副处长1名;

后勤保障处副处长1名;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党总支副书记1名;

研究生院副院长1名。

二、资格条件

公开竞聘人员除符合《内蒙古大学2015—2018年聘期处级干部聘任方案》规定的条件外,还需具备如下条件。

(一) 党政办公室副主任岗位

中共党员,具有高校党政管理岗位工作经验和较强的理论功底、文字表达能力。

(二) 党政办公室副主任兼国内合作办公室主任岗位

    中共党员,具有高校党政管理岗位工作经验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三) 工会副主席岗位

    中共党员,女,具有高校党政管理岗位工作经验,能够胜任高校工会工作。

   (四) 团委副书记岗位

中共党员,少数民族,年龄不超过34周岁(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熟悉高校共青团工作,具有高校团学、辅导员工作经历和较强的思想政治教育理论水平。

(五) 学生工作处副处长岗位

中共党员,具有高校党政管理岗位工作经验和能力水平,能够胜任学生管理工作。

(六) 学生就业处副处长岗位

具有高校党政管理岗位工作经验和能力水平,能够胜任学生就业工作。

(七) 发展规划处副处长岗位

熟悉高等教育规律,具有高校党政管理岗位工作经验和较强的高等教育研究能力水平。

(八) 教务处副处长岗位(1)

    中共党员,蒙古族,熟悉高等教育规律和民族教育政策,具备教学管理经验和相应的能力水平,具有教授或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

   (九) 教务处副处长岗位(2)

    熟悉高等教育规律,具备学院教学管理经验和相应的能力水平,具有教授或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

   (十) 教务处副处长岗位(3)

    熟悉高等教育规律,具有高校党政管理岗位工作经验,能够胜任招生工作,具有对未来高校本科招生制度改革和招生政策把握研究的能力。

(十一)财务处副处长岗位

熟悉高校财务管理工作,具备财务管理相关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具有会计系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十二)财务处副处长兼卡务中心主任岗位

熟悉高校财务管理与网络信息,具有高校管理工作经历和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具备财务专业背景和网络知识技能者优先。

(十三)资产管理处副处长岗位

具有高校管理岗位工作经验,熟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和计算机业务的相关知识,具备胜任工作的能力水平。

(十四)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副处长(副主任)岗位

熟悉高校外事政策,具有高校管理岗位工作经验,熟练掌握一门外语(英语、日语或俄语)。

(十五)审计处副处长岗位

具有高校财务、审计工作经验,具有与审计工作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十六)保卫处副处长岗位

中共党员,具有高校党政管理岗位工作经验和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的能力水平。

(十七)后勤保障处副处长岗位

具有高校党政管理岗位工作经验,能够胜任高校后勤管理工作。

(十八)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党总支副书记岗位

中共党员,具备内大党发〔2015〕13号文件规定的学院党总支书记(副书记)岗位任职条件。

(十九)研究生院副院长岗位

具有高校党政管理岗位工作经验,胜任研究生业务管理工作,能够熟练使用网络管理和计算机操作技术。   

三、方法步骤

(一)  组织报名

凡我校符合条件人员,均可申请竞聘。报名人员每人可填报同级别1—2个相关竞聘岗位。

(二)  资格审查

由组织部会同人事处根据聘任基本条件和岗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通知其参加竞聘。

(三)组织竞聘

1. 本次竞聘环节不设笔试,采用按单位听取陈述、民主评议的办法进行。同一职位任满两届且已经参加过首批干部竞聘陈述、本次申请继续留任原岗的处级干部可不再进行竞聘陈述。

2. 每个竞聘人员陈述时间不超过10分钟。

3. 由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本单位负责人组成评议组,会同本单位全体在编在岗人员进行现场评议。

(四)确定考察对象

根据干部选拔任用规定,参考对竞聘人员的评议结果,综合考虑岗位特点和班子结构等因素,由学校党委集体研究,提出考察人选。

(五)组织考察

党委组建考察小组,对考察对象进行综合考察。考察包括实地了解、个别谈话、核查个人档案和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与考察对象谈话等。

(六)党委研究

考核考察小组汇总考察意见,报学校党委。学校召开党委会研究,决定任用人选并进行公示。

四、其他事宜

(一)报名时间:2015年 8月 26日至31日 。

(二)报名时需填写《内蒙古大学处级领导岗位竞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可登录组织部网站下载),由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报学校党委组织部。

(三)报名地点:学校党委组织部(行政楼305室);联系电话:4992204,联系人:李惠民。

(四)各单位竞聘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请各基层党组织、各单位、各部门通过开会、张贴等方式,及时将本通知精神传达到每位教职工,组织好符合条件人员的报名工作。

附件:《内蒙古大学处级领导岗位竞聘报名登记表》

 

 

 

 

 

附件

 

内蒙古大学处级领导岗位竞聘报名登记表

 

姓   名

性  别

民   族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参加工作时间

现党政职务

现专业技术职务

学   历
  学   位

全日制教育

毕业院校及专业

在职教育

毕业院校及专业

任正科级时间

任副处级时间

联系方式

申请岗位

 1

2

是否服从组织调整

是(    )                 否(   )


 

奖惩
  情况

单位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审查意见

                                                     
                                       

                          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资格审查

 

                         

                         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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