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大学2021—2022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22-12-16

按照教育部和自治区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我校对信息公开工作执行情况进行了逐项检查,形成本报告。本年度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从202191日到2022831日止。

一、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保障师生员工、社会公众依法获取我校信息,提高学校工作透明度,坚持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是我校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的一项重要举措。2021—2022年度,我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考察我校重要指示精神,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不断推进信息公开与学校各项工作深度融合,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持续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一)落实信息公开制度,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校党委把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落实《内蒙古大学信息公开工作指南》《内蒙古大学信息发布管理规定》《内蒙古大学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内蒙古大学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等制度,在理顺依法申请公开工作机制、重要信息发布审批机制、保密审查机制的基础上,形成了党委领导、党政办公室组织实施、各部门(单位)具体负责、师生员工共同参与、社会各界广泛监督的工作机制。

(二)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完善信息沟通机制

一是通过信息公开网公开信息。信息公开网是校内各单位各部门信息公开的主要途径,学校党政办公室负责信息公开网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二是通过学校新闻网、旗帜网和中国教育在线、新华网、光明网、中青在线、中国高校之窗等传统主流媒体网站以及新浪网、腾讯网、搜狐网等网络新媒体网站和土豆视频、优酷视频、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公开信息。三是通过校党委发文、行政发文、党政办公室发文等形式,或以《内蒙古大学校报》《内大信息》等形式面向全校或校内一定范围内公开信息。四是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全校干部大会、座谈会等会议形式公开信息。五是通过电视、报刊、杂志等新闻媒体公开信息。六是通过公告栏、LED显示屏、宣传橱窗、条幅、展板和办事手册等公开信息。

(三)丰富信息公开方法,拓宽信息公开领域

2021—2022年度,我校主动公开信息10000余条。其中,信息公开网公开信息165条,通过文件公开信息310余条,通过自治区教育厅网站向社会公开信20余条。本年度学校主页发布信息1220条,新闻网发布信息2747条,官方微信发布信息851条,官方微博发文2740篇,校刊汉文版发布信息484条、蒙文版发布信息572条,通过“旗帜内大”微信和微博公众号公开信息260条,旗帜网站发布新闻686篇,通过宣传橱窗、公告栏、LED屏公开信息30期,各有关部门、单位发布信息1000余条。

二、重点领域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一)招生信息公开情况

本专科生方面,制定了《内蒙古大学2022年招生章程》《内蒙古大学2022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内蒙古大学2022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等招生办法,经自治区教育厅审核通过后上传阳光高考平台、艺术类交互平台、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并进行公示。各类招生办法和招生计划,在自治区教育厅招生考试中心和学校本科招生办公室官方网站进行了公示。考生个人录取信息由自治区教育厅招生考试中心统一提供查询渠道和办法,我校还提供了内大招生网、热线咨询电话等查询渠道。在每个批次和科类录取工作结束后,及时通过内大招生网分批次、分科类公布录取结果和各专业录取最高分、最低分。2022年招生录取工作期间,共发布63次录取公示、56次成绩公示,总计公布3987名考生的录取结果。按时公布咨询电话和违规举报电话,为考生提供招生咨询及考生申诉渠道。通过国内合作办公室受理并答复了“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接到的考生诉求。本年度新生复查期间我校未接到举报。

研究生方面,严把招生录取关,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目录和分专业招生计划。严把推免生质量关,对我校接收的推荐免试生名单通过学校网站和学院张贴等形式进行公示。研究生招生实施信息全程公布制度,考试基本分数线、考试工作办法、考试结果等信息均及时公布,拟录取名单在考生所报考的学院(中心)公示1周。公示结束后将拟录取名单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录检通过后正式录取。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初试和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对考试工作过程全程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学校及时公布研究生考试咨询及申诉渠道,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和学校网站公开公示招生考试工作各项信息,公开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和内蒙古大学纪委举报电话,本年度我校未收到关于招生考试方面的举报信息。

(二)财务信息公开情况

我校坚持推进财务信息公开,通过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预决算公开平台、内蒙古大学信息公开网、内蒙古大学财务处官方网站、“内大财务”微信公众号、内蒙古大学“今日校园”APP等互联网平台以及学校发文、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宣传手册编印等形式及时公布财务管理制度、预决算数据、收费信息、收支情况及其他财务相关数据。

坚持财务预算决算公开制度,年度校内预算以学校文件形式下发各二级单位。2021年度部门决算、2022年度部门预算等相关信息全部按照信息公开要求按时通过内蒙古自治区预决算公开平台及学校财务处网站“阳光财务”专栏等公开。

在收费管理上,学校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规范操作,责任到人。依据收费许可证内容和自治区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切实加强教育收费政策宣传教育,认真落实收费公示制度,通过公示栏、公示牌、网上公布等形式,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等信息事先告知学生和家长。

为提高政策宣传效率,根据科研经费“放管服”工作相关要求,重新调整了《差旅费特殊情况说明表》等10个说明文本,明确各项业务办理程序及要求。及时在“今日校园”APP中开发了我的工资、财务报表查询、财务预算调整、预开票据申请、校内支出预算、问卷调查等相关栏目并向全体教职员工开放。

(三)人事信息公开情况

在人事招聘方面,通过学校人事处网站发布通知,组织各二级单位编制2022年人才需求计划。高层次人才(教学科研人员)招聘信息在国家千人计划网、中国留学人才网、中国博士人才网、中国教育在线、内蒙古大学主页等网站进行了发布。按照人社厅备案的《内蒙古大学2022年度公开招聘具有博士学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内蒙古大学2022年度公开招聘具有硕士学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工作方案》,在内蒙古人事考试网、学校人事处网站发布《2022年度上半年内蒙古大学招聘信息》《内蒙古大学2022年度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内蒙古大学2022年度公开招聘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教学科研岗位工作人员信息》和《内蒙古大学2022年度公开招聘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教学科研岗位工作人员公告》,后续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递补等各环节均在学校人事处网站进行公告,做到招聘全过程公开透明。

(四)学生就业信息公开情况

我校加大就业工作相关信息公开力度,全面促进毕业生就业。一是就业政策信息。通过学校就业信息网向全校师生公布了国家和自治区就业创业相关政策及文件,包括《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等。二是用人单位招聘信息。为使广大毕业生第一时间获取就业信息,通过学校就业信息网、“毕业生就业”QQ群、“内大就业”微信公众号等信息平台公开发布用人单位招聘信息3244条。三是各类招聘会信息。共举办线下大中型就业洽谈会4场、线下专场招聘会192场,举办线上大型就业洽谈会12场、线上专场招聘会176场。同时,积极推送教育部“24365”各类网络招聘会和国家各部委、地方政府组织的各类网络招聘活动。以上招聘会信息均在学校就业信息网上进行了公开。四是重点群体毕业生帮扶工作信息。309名家庭贫困的2022届本科毕业生发放就业补助30.9万元,为652名毕业生发放区直高校2022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97.8万元,各类就业补贴均按公开、公正、透明的程序发放,获得就业补贴的学生名单均在学校就业信息网上进行了公示。五是就业服务信息。推送就业公益直播课程14期;推送逐梦正青春系列访谈23次,累计阅读量达4700人次;推送相关比赛、讲座等活动26次,累计阅读量达18000余次;推送相关新闻报道15篇,阅读量达5300余次。通过学校就业信息网向社会发布了《内蒙古大学2021年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

(五)学生奖助学金公开情况

学校坚持优中选优、精准扶助的原则,以优化工作机制为抓手,逐步完善资助育人体系,促进学生资助工作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资助育人在人才培养过程中的重要作用。本年度学校共颁发本专科生奖学金21项、奖励9296人次共计1530.87万元,颁发研究生奖学金10项,奖励3126人次共计2816.1万元。本科生奖学金额度为1000元至20000元,研究生奖学金额度为2000元至30000元。各类奖助学金均按照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发放,获得各类奖助学金的学生名单均在学校学生工作处网站进行了公示。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2021—2022年度,我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和自治区教育厅有关规定及要求主动公开信息,未接到有效的信息公开申请。

四、对学校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学校信息工作领导小组对全校信息公开实施情况定期进行考核评议,各单位、各部门的信息公开工作执行情况较好,未出现失、泄密等情况。我校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关注度较高,评价良好,对学校信息公开的途径、范围、内容等表示满意,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效果给予了肯定。

五、举报情况

2021—2022年度,我校信息公开工作没有收到举报的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21—2022年度,我校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与上级要求、师生员工期待和事业发展需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个别部门主动公开意识不强;信息公开工作队伍专业化存在不足;信息公开工作的广度、深度、精度有待进一步提升。针对这些不足,学校将在今后工作中逐步完善。

一是进一步提高主动公开信息工作质量。按照《内蒙古大学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内容,通过各种渠道全面、及时、准确做好信息发布。强化学校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建设,提高公开信息更新时效性,满足师生网络互动性需求。结合学校工作实际情况,拓展信息公开内容,不断提高信息发布的全面性和有效性,特别是对社会关注、群众关切的招生、财务、人事等内容,要加大公开力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是积极提高信息公开服务效能。在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上级主管部门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的基础上,探索主动公开事项内容、属性和范围,充分考虑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信息需求,充分运用新媒体,全面及时公开学校改革发展重要工作情况,主动做好各类政策宣传解读、重点领域信息发布,注重师生校友的意见反馈和诉求回应,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效性。

三是全面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以《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为准绳,继续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指导原则,不断完善信息公开流程。从依法治校的全局出发,不断完善信息公开的制度和措施,保证信息公开工作的稳定性、规范性。进一步提高二级单位信息公开时效,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强化业务培训,增强监督考核,提高公开信息报送的效率和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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