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部和自治区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我校对信息公开工作执行情况进行了逐项检查,形成本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9年9月1日到2020年8月31日止。
一、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保障师生员工、社会公众依法获取我校信息,提高学校工作透明度,坚持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是我校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的一项重要举措。2019—2020年度,我校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特别是考察内蒙古大学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强化组织建设,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积极推进学校重大决策和师生关注的重点信息公开,取得了新进展。
(一)落实信息公开制度,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校党委把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落实《内蒙古大学信息公开工作指南》《内蒙古大学信息发布管理规定》《内蒙古大学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内蒙古大学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等制度,在理顺依法申请公开工作机制、重要信息发布审批机制、保密审查机制的基础上,形成了党委领导、党政办公室组织实施、各部门(单位)具体负责、师生员工共同参与、社会各界广泛监督的工作机制。
(二)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完善信息沟通机制
一是通过信息公开网公开信息。信息公开网是校内各单位各部门信息公开的主要途径,学校党政办公室负责信息公开网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二是通过学校新闻网、旗帜网和中国教育在线、新华网、光明网、中青在线、中国高校之窗等传统主流媒体网站以及新浪网、腾讯网、搜狐网等网络新媒体网站和土豆视频、优酷视频、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公开信息。三是通过校党委发文、行政发文、党政办公室发文等形式,或以《内蒙古大学校报》《内大信息》等形式面向全校或校内一定范围内公开信息。四是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全校干部大会、座谈会等会议形式公开信息。五是通过电视、报刊、杂志等新闻媒体公开信息。六是通过公告栏、LED显示屏、宣传橱窗、条幅、展板和办事手册等公开信息。
(三)丰富信息公开方法,拓宽信息公开领域
2019—2020年度,我校主动公开信息10000余条。其中,信息公开网公开信息175条,通过文件公开信息180余条,通过《内大信息》公开信息320余条,通过自治区教育厅网站向社会公开信息58条。本年度学校主页发布信息625条,新闻网发布信息3781条,官微微信发布信息407篇,官方微博发文2214篇,校刊汉文版发布信息460条、蒙文版发布信息500条,通过“旗帜内大”微信和微博公众号公开信息418条,旗帜网站发布新闻680篇,通过宣传橱窗、公告栏、LED屏公开信息200余条,各有关部门、单位发布信息800余条。
二、重点领域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一)招生信息公开情况
本专科生方面,学校全面实施高考招生“阳光工程”,成立了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立体化招生宣传和咨询体系,遵守教育部招生工作“30条禁令”和高校考试招生管理工作“八项基本要求”,严格做到招生信息“十公开”。制定了《内蒙古大学2020年招生章程》《内蒙古大学2020年艺术类招生简章》《内蒙古大学2020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等,并在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学校三级网站和相关媒体上公示,明确了招生政策、办学性质、办学地点、招生计划、录取批次、录取要求、录取规则等内容。本年度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学校减少了现场招生宣传,增加了在线答疑和视频咨询活动。先后参加了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部分省市的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官方网站、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中国教育科研网、中国教育在线E答、易高招、求学宝易招生APP等网络平台举办的在线招生咨询活动,与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联合举办“2020年内蒙古大学高招网络直播咨询会暨内蒙古大学线上第十七届校园开放日”活动。按照上级文件要求编制了《内蒙古大学2019—2020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并在学校教务处网站公开。该报告涵盖本科生占全日制在校生总数的比例、专业设置、当年新增专业、停招专业名单、全校开设课程总门数、实践教学学分占总学分比例等内容。
研究生方面,严把招生录取关,按时在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内蒙古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目录、复试录取办法等信息。研究生招生实施信息全程公布制度,考试基本分数线、考试工作办法、考试结果等信息均及时公布,拟录取名单在考生所报考的学院(中心)公示1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初试和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对考试工作过程进行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在研究生招生考试和录取期间,通过学校网站和考场张贴等形式公布招生咨询电话以及校纪委监督电话和举报电话。本学年我校未收到关于招生考试方面的举报信息。
(二)财务信息公开情况
我校坚持推进财务信息公开,利用内蒙古大学信息公开平台、内蒙古大学财务处网站、内蒙古大学今日校园、“内大财务”微信公众号等网络渠道公开相关信息。通过学校信息公开网将财务管理制度、受捐赠财产情况、收支预算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收支决算总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表、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及投诉方式等内容及时向社会公开。
坚持财务预算决算公开制度,年度校内预算以学校文件形式下发各二级单位。学校2020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报告等通过学校信息公开网和财务处网站“阳光财务”专栏进行了公开。
在收费管理上,我校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规范操作,责任到人。依据收费许可证内容和自治区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切实加强教育收费政策宣传教育,认真落实收费公示制度,通过公示栏、公示牌、网上公布等形式,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等信息事先告知学生和家长。定期开展政策法规宣讲活动及制度执行情况自查,进一步加强学校资金管理,保证资金安全与完整,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三)人事信息公开情况
在人事招聘方面,校党委会讨论通过2020年进人计划后,分别在相关网站上进行公布。高层次人才(教学科研人员)招聘信息在国家千人计划网、中国留学人才网、中国博士人才网、中国教育在线等网站进行了发布。在各学科教授委员会评审推荐的基础上,组织召开高层次人才引进专家评审会,经专家组评审,拟引进高层次人才71人,其中其中学术骨干24人、青年英才43人、教辅人员4人,引进人才经公示无异议后,已陆续办理完成报到手续;2020年学校计划公开招聘具有硕士学位工作人员18名。按照自治区人社厅批准的《内蒙古大学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经过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有496名考生符合应聘条件。鉴于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教学科研岗位专业性强,对专业水平要求较高,因此对相关教学科研岗位考生先进行面试,面试结束后与其他岗位应聘人员一同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笔试。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递补、面试、体检考察以及取消招聘岗位等招聘程序和环节全部按自治区统一要求完成。目前,有1个岗位未招聘到人员,1个岗位人员因无法完成体检而延缓聘用,最终确定聘用人员14名,其中包括教学科研岗位4名、管理岗位10名,招聘工作的各个环节严谨有序,做到了公平、公开、公正,优中选优。
(四)学生就业信息公开情况
我校加大就业工作相关信息公开力度,全面促进毕业生就业。一是就业政策信息公开。通过内蒙古大学就业信息网向全校师生公布了国家和自治区就业创业相关政策及文件,包括《教育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2020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等。二是用人单位招聘信息公开。通过内蒙古大学就业信息网、“毕业生就业”QQ群、“内大就业”微信公众号等信息平台公开发布用人单位招聘信息1236条。三是各类招聘会、就业指导会信息公开。通过内蒙古大学就业信息网、“内大就业”微信公众号等信息平台发布了招聘会、就业指导会公告。本年度共邀请491家用人单位来校招聘,举办线下大中型就业洽谈会2场,举办线下专场招聘会251场,提供就业岗位6589个;举办各类线上招聘会56场,参会单位3909家,提供就业岗位49519个;举办线下大中型就业洽谈会2场、线下专场招聘会3场;开展线上就业指导主题讲座5场;举办优秀简历展、优秀毕业生座谈会等系列就业指导活动8场;利用微信平台持续发布就业指导类推文59篇,推送优秀毕业生访谈报道20篇。四是重点群体毕业生帮扶工作信息公开。为286名贫困家庭毕业生发放就业补助28.6万元,为16名湖北籍毕业生发放专项求职创业补贴2.4万元、为446名毕业生发放区直高校2020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66.9万元、为474名蒙古语授课毕业生发放职业技能培训补贴32.45万元,各类就业补贴均按照公开、公正、透明的程序发放,获得补贴的学生名单均在学校就业信息网上进行了公示。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2019—2020年度,我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和自治区教育厅有关规定及要求主动公开信息,未接到有效信息公开申请。
四、对学校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学校信息工作领导小组对全校信息公开实施情况定期进行考核评议,各单位、部门的信息公开工作执行情况较好,未出现失、泄密等情况。我校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关注度较高,评价良好,对学校信息公开的途径、范围、内容等表示满意,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效果给予了充分肯定。
五、举报情况
2019—2020年度,我校信息公开工作没有受到举报的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9—2020年度,我校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要求、师生员工期待和事业发展需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如学校没有信息公开工作专项经费;信息公开培训频次少,信息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能力还有待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监督机制不健全,公开信息更新不够及时等。针对以上不足,在今后工作中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
(一)加大信息公开经费投入,强化信息公开意识。建议教育主管部门设立高校信息公开专项经费,加大经费投入力度。强化高校信息员培训,增加集中培训频次。出台相关制度,对高校设立信息公开专项经费、配备专职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等进行明确规定;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力度,牢固树立“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理念,营造社会各界广泛重视信息公开的良好氛围。
(二)强化信息公开时效,搭建信息公开共享平台。不断强化学校信息化建设,积极探索信息公开的新路径新方法,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建立学校信息公开共享平台,逐步实现公开信息的实时更新,打造多层次、立体化的信息公开网络,确保新形势下的信息公开工作及时、有效、深入地开展。
(三)加强教育培训,激发信息公开工作队伍积极性。针对信息员实际情况,制定信息公开工作教育培训方案,明确教育培训内容,丰富创新教育培训形式,利用好新媒体平台,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理论水平与实践能力。
(四)强化信息公开监督力度,建立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进一步明确监督责任,完善监督制度,加强对二级单位信息公开情况的督查,及时整改存在问题。进一步细化信息公开考核体系,提高重点领域、社会大众关心领域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准确性,使相关工作更加科学合理规范,带动整个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