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大学2016—2017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17-11-02

按照教育部和自治区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我校对信息公开工作执行情况进行了逐项检查,形成本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6年9月1日到2017年8月31日止。

一、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保障师生员工、社会公众依法获取我校信息,提高学校工作透明度,坚持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是我校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一项重要举措。2016—2017年度,我校认真执行《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内蒙古大学信息公开实施细则(试行)》,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丰富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畅通信息公开渠道,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水平,充分保障了学校广大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校党委把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重新调整信息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负责指导、推进、协调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印发了《内蒙古大学信息公开工作指南》《内蒙古大学信息发布管理规定》《内蒙古大学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内蒙古大学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等规章制度,在理顺依法申请公开工作机制、重要信息发布审批机制、保密审查机制的基础上,形成了党委领导、党政办公室组织实施、各部门(单位)具体负责、师生员工共同参与、社会各界广泛监督的工作机制。

(二)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完善信息沟通机制

一是通过信息公开网公开信息。我校信息公开网自2016年8月开通以来,陆续完善了相关栏目和网页设置。要求各单位、各部门报送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和信息员名单并按照《内蒙古大学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分解落实责任,及时通过信息公开网信息发布平台公开相关信息。

二是通过学校新闻网、旗帜网和中国教育在线、新华网、光明网、中青在线、中国高校之窗等传统主流媒体网站以及新浪网、腾讯网、搜狐网等网络新媒体网站和土豆视频、优酷视频、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公开信息。

三是通过校党委发文、行政发文、党政办公室发文等公文形式,或以《内蒙古大学校报》《内大信息》等形式面向全校或校内一定范围内公开信息。

四是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全校干部大会、座谈会等会议形式公开信息;

五是通过电视、报刊、杂志等新闻媒体公开信息;

六是通过公告栏、LED显示屏、宣传橱窗、条幅、展板和办事手册等公开信息。

(三)丰富信息公开方法,注重信息公开领域

2016—2017年度,我校主动公开信息6000多条。其中,信息公开网公开信息145条,通过文件公开信息200余条。《内蒙古大学报》共印发汉文版18期、蒙文版18期,公开信息800余条。印发11期《内大信息》,并通过自治区教育厅网站向社会公开信息62条。本学年共召开全校干部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年会等大型会议8次,座谈会8次。新闻网全年报道信息2140条,旗帜网站发布信息1200余条,通过学校微博微信公开信息398条,各有关部门、单位发布信息800余条。

二、重点领域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一)招生信息公开情况

 学校全面实施高考招生“阳光工程”,成立了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立体化招生宣传和咨询体系,严格做到“十公开”。制定《内蒙古大学2017年招生章程》《内蒙古大学2017年播音与主持艺术(蒙古语授课)招生简章》《内蒙古大学2017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等一系列制度,并在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学校三级网站和相关媒体上公示,明确了招生政策、办学性质、办学地点、招生计划、录取批次、录取要求、录取规则等内容。与中国教育科研网合作进一步研发内蒙古大学招生网手机版,为学院院长和学生做视频访谈,详解学院今年的招生政策。连续4年举办网上校园开放日活动,利用视频、图片、文字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展示学校的办学定位、教学资源、人才培养理念、杰出校友和历年录取信息等资源。招生网坚持常年在线咨询,通过网络互动方式,加深考生及家长对学校招生信息与招生政策的理解,同时公布了申诉电话。广泛应用新媒体技术,在内蒙古大学招生网手机网站、内大招办快讯微信平台及时发布招生政策、招生章程、招生计划、录取原则、考生资格、录取程序、录取进展、录取结果等招生信息。

研究生方面,严把招生录取关,按时在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内蒙古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目录、复试录取办法等信息。研究生招生实施信息全程公布制度,考试基本分数线、考试工作办法、考试结果等信息均及时公布,拟录取名单在考生所报考的学院(中心)公示一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初试和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对考试工作过程进行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在研究生招生考试和录取期间,通过学校网站和考场张贴等形式公布招生咨询电话以及校纪委(监察室)监督电话和举报电话。本学年我校未收到关于招生考试方面的举报信息。

(二)财务信息公开情况

我校加快推进“阳光财务”,依法依规做好财务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学校信息公开网公开《内蒙古大学财务基本规则》《内蒙古大学“中西部高校提升综合实力工作”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内蒙古大学基地建设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为方便教职员工重点掌握校内财务制度,财务处将财务制度、日常报销遇到的财务问题等分别制作了汉文版和蒙文版的便携式手册,供大家随时查阅。

坚持财务预算公开制度,年度部门预算以学校文件形式下发后,由各学院在公告栏醒目位置进行公示;学校财务决算信息通过双代会年会财务报告的方式予以公开。

在收费管理上,我校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规范操作,责任到人;依据收费许可证内容和自治区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切实加强教育收费政策宣传教育,认真落实收费公示制度,采用公示栏、公示牌、网上公布等形式,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等信息事先告知学生和家长,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三)人事信息公开情况

在人事招聘方面,校党委会讨论通过2017年进人计划后,分别在相关网站上进行公布。高层次人才(教学科研人员)招聘信息在47个“985工程”、“211工程”院校就业信息网站点、33个教育部及各省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站点发布。我校相关学院组织应聘人员进行学术答辩与课程试讲,经学院教授委员会评议后报学校高层次人才专家评审会评审,由学校党委会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2017年4月,在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和学校人事处网站人才招聘专栏向全社会发布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工作人员公告和简章。报名和初审工作结束后,学校组织考生进行公共科目笔试,6月6日公布了笔试成绩。资格复审后,分别于6月14日、6月16日、6月21日发布了三次递补公告,公布递补岗位和人员信息。6月27日公开发布专业测试成绩及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员名单,8月2日和8月21日对拟聘人员进行了公示。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2016—2017学年,我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和自治区教育厅有关规定及要求主动公开信息,接到信息公开申请1件,已及时给予答复。

四、对学校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学校信息工作领导小组对全校信息公开实施情况定期进行考核评议,各单位、部门的信息公开工作执行情况较好,未出现失、泄密等情况。我校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关注度较高,评价良好,对学校信息公开的途径、范围、内容等表示满意,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效果给予了充分肯定。

五、举报情况

2016—2017学年,我校信息公开工作没有受到举报的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6—2017年度,我校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着突出的问题和不足,如个别单位和部门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视不够,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不足;信息公开载体有待进一步完善,领域和内容有待深入拓展;信息公开工作服务质量需进一步提高,工作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等等。针对这些问题,我校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

(一)强化信息公开意识,规范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在今后工作中,我校将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牢固树立“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理念,加大信息公开宣传力度,及时更新信息,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行。此外,进一步推进对办事程序和重要事项经办的过程公开,促进信息公开工作由结果公开向过程公开转变,使学校广大师生员工在民主治校过程中有更大的知情权、管理权和监督权。

 (二)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内容,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以涉及学校师生切身利益和社会关注度高的信息为突破口,继续深入推进不同领域信息内容的公开。充分利用好信息公开网这一主渠道,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适时推动网站内容更新。进一步增强过程信息的透明度,体现民主管理和科学决策的过程。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持续推进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建设,积极拓宽信息公开的渠道。

 (三)强化信息公开监督力度,建立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加大全校信息公开工作的督促检查力度,引导各二级单位通过合理途径及时公开信息,推动各单位、各部门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全面提高信息公开服务质量。以信息公开推动校务公开和党务公开的逐步深化,以校务公开和党务公开巩固和提高信息公开的成效,力争形成三者相互联系、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良好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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