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大学2012—2013学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3-11-26


    为深入贯彻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进一步做好我校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2013学年度高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13〕48号)和自治区教育厅要求,我校对信息公开工作执行情况进行了逐项检查,形成本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2年9月1日到2013年8月31日止。

 

        一、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保障师生员工、社会公众依法获取我校信息,提高学校工作透明度,坚持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是内蒙古大学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一项重要举措。2012—2013学年,内蒙古大学认真执行《内蒙古大学信息公开实施细则(试行)》,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丰富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畅通信息公开渠道,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水平,充分保障了学校广大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校党委把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学校信息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推进、协调学校信息公开工作。信息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党政办公室。在实践和探索中,我校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形成了党委领导、党政办公室组织实施、工会协同推进、各单位密切配合、师生员工积极参与、监察部门监督检查的工作机制。

 

    (二)畅通信息公开渠道

    财务管理方面,下发了《内蒙古大学关于印发2013年部门经费支出预算表的通知》(内大发〔2013〕27号)和《关于公开我校2013年接待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和出国(境)费经费预算的通知》(内大党政办发〔2013〕39号),公开学校各单位、各部门经费支出年度预算和“三公”经费,便于教职工监督。在收费管理上,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规范操作,责任到人。在校园网上发布《收费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告知各学院通知学生交费时间、交费方式、欠费规定、缓交方式及欠费处理方式,采用公示栏、公示牌、网上公布等形式公示学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文件依据。

 

    贫困生资助方面,实行资助工作公示制度,资助项目、名额、条件、受资助情况等全面公开,力求做到公开、公正、公平、透明。我校在为新生发放录取通知书时同时附录了学校的助学政策,方便学生了解国家助学的政策及申办手续。学生入学后学校还通过新生入学教育、旗帜网站、学生诚信管理平台、宣传栏、电子显示屏、《学生资助手册》等途径向学生广泛宣传国家和学校的资助政策。在开展每项奖助学金评选前,学校都要通过学生诚信平台等渠道公布奖助信息,经评审、公示无异议后,最终确定资助名单。2012年9月学校从申请绿色通道入学的新生中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单亲或孤儿进行了特别资助,共为200名学生发放每人价值近300元的学习和生活用品,为34名学生全额或部分缴纳学费8.4万元。

 

    招生工作方面,学校全面实施了“阳光工程”,建立了立体化招生宣传和咨询体系,做到网上咨询、网上录取、网上公示。2013年我校制定了《内蒙古大学2013年招生章程》,并在教育部、教育厅、学校三级网站和相关媒体上公示。我校还制定了《内蒙古大学保送生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内蒙古大学艺术类招生简章》、《内蒙古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等一系列规章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学校招收保送生、艺术类学生和高水平运动员的相关实施细则。2013年我校共录取普通文科生419人,最高分541分,最低分479分,另有18名高水平运动员。共录取普通理科生1076人,最高分585分,最低分490分,另外录取1名保送生和2名高水平运动员。录取蒙授文科生394人,最高分495分,最低分362分,另有8名高水平运动员。录取蒙授理科生231人,最高分522分,最低分416分。招生工作期间,学校招生工作监察办公室全程监察招生过程,在内蒙古大学招生网向社会公布监督电话的基础上,2013年首次公布了学校招生工作监察办公室负责人和工作人员的手机号码,及时接听考生及家长的来电。2013年我校继续参加了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部分省市的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官方网站的在线咨询,学校招生网坚持常年在线咨询,通过网络互动的方式,加深考生及家长对学校招生信息与招生政策的理解。我校招生办公室主任还在腾讯网创办了实名微博,结合我校近年来陆续开通的内蒙古大学招生办公室腾讯微博、新浪微博和搜狐微博,使我校在几大网络都有了和考生及家长互动的渠道。

 

    (三)丰富信息公开工作方法

    在内蒙古大学新闻网开设有“信息公开”栏目,对与师生员工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和社会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公开。此外,新闻网还开设了综合新闻、学院动态、团学新闻、新闻导读、学术论坛、桃李园等几大栏目板块,从不同角度和侧重点对学校发展进行及时有效报道,反映学校发展建设的全貌。综合新闻主要围绕学校层面的重大会议、学校领导参与的重要活动,重要学术、教学及外事交流活动,涉及全校教职工开展的各项文体活动。学院动态主要侧重各学院开展的重大活动,举办的各类学术讲座及学术交流活动等。团学新闻主要报道全校性的学生活动,各学院举行的重要学生活动等。学术论坛及桃李园主要发表学校教职工学术论文及思想政治方面的理论文章。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数量

 

    2012—2013学年度,学校主动公开信息3000余条。其中,通过文件主动公开信息200余条,包括内蒙古大学文件84个,党委文件28个,党政办公室文件68个。内蒙古大学校报汉文版共印发22期,蒙文版印发20期,公开信息800余条。内蒙古大学信息共印发15期,公开信息47条。本学年共召开全校干部大会2次,校党委会21次,校长办公会10次,各层面座谈会10余次。校新闻网全年共报道信息1678条,其中,新闻信息631条,学院动态信息633条,团学信息187条,综合类信息40条。

 

    (二)主动公开信息内容

 

    (1)学校基本情况信息。包括学校名称、办学地点、办学性质、办学宗旨、办学层次、办学规模,内部管理体制、机构设置、学校领导等基本情况。

 

    (2)学校文件、规章制度、统计数据等有关信息。包括2012—2013学年学校制定和发布的各类规范性文件、学校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以及统计数据等信息。

 

    (3)与师生员工利益密切相关和社会比较关注的重要事项。重点包括学校重大资源情况;学校各学历层次和各类学生招生信息;学生学籍管理、帮困助学、学生奖励、就业指导等信息;教职工培训、人事任免信息、招考录用、职称评审办法和结果等有关人事工作信息;学校科研项目申报、科研奖励制度和科研项目结果等科研管理信息;饮食服务、校园安保、户籍管理等后勤保卫信息;财务规章制度、年度财务收支情况等财务信息;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处置情况,涉及学校重大事件的调查和处理情况等。

 

    (三)主动公开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一是通过学校网站和中国教育在线、新华网、光明网、中青在线、中国高校之窗等传统主流媒体网站以及新浪网、腾讯网、搜狐网等网络新媒体网站公开信息。

 

    二是通过校党委发文、学校发文、党政办公室发文等公文形式,或以校报、简报等形式面向全校或校内一定范围内公开信息。

 

    三是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全校干部大会、校党委会、校长办公会、新闻发布会、各类座谈会会议形式公开信息;

 

    四是通过电视、报刊、杂志等新闻媒体公开信息;

 

    五是通过公告栏、电子显示屏、宣传橱窗等公开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2012—2013学年,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和自治区教育厅有关规定及要求主动公开信息,无依申请公开的信息。学校纪委正在调查、核实的有关情况在未明确之前不予公开。

 

        四、对学校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学校信息工作领导小组对全校信息公开的实施情况定期进行了考核、评议,学校监察部门还组织教师、学生和其他工作人员代表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经核查,各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执行情况良好,未出现失误、泄密等情况。我校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关注度较高,评价良好,他们对学校信息公开的途径、范围、内容等均表示满意,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效果给予了充分肯定。

 

    五、举报情况

 

    2012—2013学年,我校信息公开工作无遭到举报的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规范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强化信息公开意识。我校从事信息公开工作的专职人员较少,工作任务较为繁重,因此存在对信息公开宣传不够到位、信息更新不够及时等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校将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牢固树立“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理念,加大信息公开宣传力度,及时更新信息,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行。此外,进一步推进对学校办事程序和重要事项经办的过程公开,促进信息公开工作由结果公开向过程公开转变,使学校广大师生员工在民主治校过程中有更大的知情权、管理权和监督权。

 

    (二)继续深化学校信息公开内容,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以涉及学校师生切身利益和社会关注度高的信息为突破口,继续深入推进不同领域信息公开的内容。在信息公开工作中,进一步推进相关制度建设,涉及学校重大改革和师生切身利益的问题要广泛听取广大师生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增强过程信息的透明度,体现民主管理和科学决策的过程,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积极拓宽信息公开的渠道。

 

    (三)与校务公开、党务公开工作有机结合,探索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充分结合原有校务公开、党务公开的经验和成效,继续完善学校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和信息公开目录等各项工作,加强基层信息公开工作的管理和落实,以服务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为目的,以信息公开推动校务公开和党务公开的逐步深化,以校务公开和党务公开巩固和提高信息公开的成效,力争形成三者相互联系、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良好机制。

 

                            

 

                                                           内蒙古大学

 

                                                         2013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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