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大学2020—2021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21-11-30

按照教育部和自治区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我校对2021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梳理,形成本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9月1日到2021年8月31日。

一、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20—2021年度,我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特别是考察内蒙古大学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把信息公开作为促进依法治校的重要抓手,按照党中央、教育部、自治区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和教育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总体安排,充分认识信息公开的重要性,不断压实主体责任,加强信息公开载体建设,通过学校信息公开网、新闻网、国内主流媒体平台、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公文、会议、公告栏等方式,及时、准确、全面对外发布信息,不断提高公开实效。

2020—2021年度,我校主动公开信息10000余条。其中,通过信息公开网公开信息155条,通过文件公开信息150余条,《内大信息》公开信息300余条,自治区教育厅网站向社会公开信息30余条,学校主页公开信息484条,新闻网公开信息5163条,官方微信公开信息726条,官方微博公开2614条,校刊汉文版公开信息437条、蒙文版公开信息350条,“旗帜内大”微信和微博公众号公开信息280条,旗帜网站公开新闻400余条,通过宣传橱窗、公告栏、LED屏公开信息33期,各有关部门、单位发布信息800余条。

二、重点领域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一)招生信息公开情况

本专科生招生方面,学校全面实施高考招生“阳光工程”,成立了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立体化招生宣传和咨询体系,遵守教育部招生工作“30条禁令”和高校考试招生管理工作“八项基本要求”,严格做到招生信息“十公开”。制定了《内蒙古大学2021年招生章程》《内蒙古大学2021年艺术类招生简章》《内蒙古大学2021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等,并在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学校三级网站和相关媒体上公示,明确了招生政策、办学性质、办学地点、招生计划、录取批次、录取要求、录取规则等内容。本年度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学校调整了现场招生宣传方式,增加了在线答疑和视频咨询活动。与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联合举办了“2021年内蒙古大学高招网络直播咨询会暨内蒙古大学线上第十八届校园开放日”活动,与求学宝APP联合开展线上视频咨询宣传活动。赴呼和浩特第一中、呼和浩特第二中、内蒙古师范大学附属中学、鄂尔多斯一中、集宁一中等学校参加现场高考咨询会。按照上级文件要求编制了《内蒙古大学2020—2021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并在学校教务处网站公开。明确了本科生占全日制在校生总数的比例、专业设置、当年新增专业、停招专业名单、全校开设课程总门数、实践教学学分占总学分比例等内容。

研究生招生方面,严格按照教育部招生工作管理相关规定,在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和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目录和分专业招生计划。研究生招生实施信息全程公布制度,考试基本分数线、考试工作办法、考试结果等信息均及时公布,拟录取名单在考生所报考的学院(中心)公示1周。公示结束后将拟录取名单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录检通过后正式录取。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初试和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对考试工作过程全程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在研究生招生考试和录取期间,通过学校网站和考场张贴等形式公布招生咨询电话以及校纪委监督电话和举报电话。本学年我校未收到关于招生考试方面的举报信息。

(二)财务信息公开情况

我校坚持推进财务信息公开,利用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预决算公开平台、内蒙古大学信息公开网、内蒙古大学财务处官方网站、“内大财务”微信公众号、内蒙古大学“今日校园”APP等互联网平台以及学校发文、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编印宣传手册等形式及时公布财务管理制度及数据。通过学校信息公开网将财务管理制度、受捐赠财产情况、收支预算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收支决算总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表、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及投诉方式等内容及时向社会公开。

坚持财务预算决算公开制度,年度校内预算以学校文件形式下发各二级单位。学校2021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报告等通过学校信息公开网和财务处网站“阳光财务”专栏进行了公开。

在收费管理方面,我校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及相关规定。依据收费许可证内容,落实自治区教育收费公示制度,通过公示栏、公示牌、网上公布等形式,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等信息事先告知学生和家长。提高财务相关政策宣传效果,编印了《科研经费使用指南》及《差旅费特殊情况说明表》等10个说明范本,明确各项业务办理程序及要求;制作了“网上报销操作演示”系列小视频,提供网报系统使用指导;开发“内大财务”公众号,向师生推送最新政策、常用信息和各类业务指南,畅通沟通渠道。

(三)人事信息公开情况

在人事招聘方面,学校2021年进人计划确定后,及时予以了公开。其中,高层次人才(教学科研人员)招聘信息在国家千人计划网、中国留学人才网、中国博士人才网、中国教育在线等网站进行了发布。按照自治区人社厅批准的《内蒙古大学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发布《内蒙古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及《内蒙古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简章》,后续笔试、面试、公示、补录等各环节都在学校人事处网站进行了公示,做到招聘全过程公开透明。认真做好2020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印发《内蒙古大学关于开展2020年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并同时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经个人申报、学科组推荐、学校专家组评审等环节,最终确定通过职称评审人员名单并进行了公示,2021年3月以文件形式下发了聘任通知。

(四)学生就业信息公开情况

我校加大就业工作相关信息公开力度,全力促进毕业生就业。一是做好就业政策信息公开。通过学校就业信息网向全校师生公布了国家和自治区就业创业相关政策及文件,包括《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最新创业政策集锦(2020年版)》《呼和浩特市吸引人才政策10条(试行)》《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政策》《内蒙古自治区2020年高层次人才需求目录》《内蒙古自治区就业创业服务攻坚季行动实施方案》《内蒙古2020年就业创业领域政策措施清单》等。二是做好用人单位招聘信息公开。通过学校就业信息网、“毕业生就业”QQ群、“内大就业”微信公众号等信息平台公开发布用人单位招聘信息2744条。三是做好各类招聘会信息公开。本年度我校共举办线下大中型就业洽谈会7场、线下专场招聘会434场;举办线上大型就业洽谈会10场、线上专场招聘会122场。同时,积极推送教育部“24365”各类网络招聘会和国家各部委、地方政府组织的各类网络招聘活动。以上所有招聘会信息均在学校就业信息网上进行了公布。四是做好毕业生重点群体帮扶工作信息公开。本年度为298名家庭贫困的本科毕业生发放就业补助29.8万元,为626名毕业生发放区直高校2021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93.9万元,各类就业补贴均按照公开、公正、透明的程序发放,获得各类就业补贴的学生名单均在学校就业信息网上进行了公示;为477名2021届蒙古语授课本科毕业生发放职业技能培训补贴33.9万元,获补贴的学生名单在各学院通知公告栏进行了公示。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2020—2021年度,我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和自治区教育厅有关规定及要求主动公开信息,未接到有效信息公开申请。

四、对学校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学校各单位、各部门的信息公开工作执行情况较好,未出现失、泄密等情况。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关注度较高,评价良好,对学校信息公开的途径、范围、内容等表示满意。

五、举报情况

2020—2021年度,我校信息公开工作没有受到举报的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20—2021年度,我校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要求、师生员工期待和学校事业发展需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如各单位、部门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不均衡,有的部门对信息公开的重视程度不够;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服务效能有待进一步提高等。针对以上不足,在今后工作中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

一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完善《内蒙古大学信息公开事项清单》,明确信息公开方式、公开时限和主责单位。通过加强信息公开相关政策文件的宣传和解读等方式,提高各职能部门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意识,积极营造依法治校、透明办学的氛围。

二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网建设。根据信息公开工作最新要求,优化和完善学校信息公开网各专栏,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事项发布的全面性、时效性和针对性,避免出现内容滞后或缺失、信息获取不便等情况。

三是注重信息公开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找准信息公开工作服务学校高质量发展的有效途径,切实做到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促发展。加强信息员队伍建设,面向二级单位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定期开展培训,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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